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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东西在路边上掉了,在派出所查监控看见有人拿走了,但是联系不到他,应该怎么办

刑事拘留 2023-05-23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东西丢了是可以报警的。在当事人报案后,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一般来说,查找有两个方向:一是查失源,围绕丢失时的客观环境条件进行侦查,例如查监控,走访目击人等;第二条线是查销赃渠道,有些东西丢了以后可以通过对销赃渠道的调查发现物品的去向。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遗失东西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会根据你所提供的物品照片、行踪轨迹帮助查找。同时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目击人等方式确定遗失的具体地点以及是否被人所拾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当事人在遗失物品后报警,如果属于危及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而警察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说明情况,请求警察协助,进行先期处理;如果属于非紧急求助,警察不受理的可以请求警察视情况给予必要的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求助的其他有关部门。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城市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
    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公安机关处警人员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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