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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人辱骂我,打我耳光,用脚踢我,这是不是构成了家暴?

家暴 2023-05-23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家庭暴力的行为如下:
    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殴打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
    3、性暴力: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法律没有规定家暴的具体施暴程度,但一般只要有以殴打、捆绑、残害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的,就构成家暴,受害人可以依法收集证据在安全的情况下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节,但具有以下行为的可以算为家暴:
    1.有型的身体暴力:致死、致残、致重伤的;拳打脚踢等人身伤害或羞辱行为等。
    2.无形的精神暴力: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等方式进行威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感受到威胁等。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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