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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工资给少了怎么办

讨薪 2023-05-23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离职后拿不到工资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入职以后工资少给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该行政部门要求单位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可通过协商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依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若是工资发少了,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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