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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广西,未婚妻广东,在中山上班,可以在中山领结婚证吗?

结婚 2023-05-23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是哪里都可以领,只能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结婚的双方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非本地人员领结婚证,要带齐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异地如果指的是一方户籍所在地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指的是两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地方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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