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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车辆逾期未检,去年在网上办理。导致车辆未检怎么办?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5-23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过期未检的处理办法:车主可立即将车辆送当地车辆管理机关指定地点进行年检,及时取得车辆年检合格证明。补检有期限并且在补检过程中,可能会有扣款或者扣车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 超期未检车辆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扣3分。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并督促当事人限期对机动车进行补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车辆过期未检的解决办法:
    1、车主可立即将车辆送当地车辆管理机关指定地点进行年检,及时取得车辆年检合格证明;
    2、补检有期限并且在补检过程中,可能会有扣款或者扣车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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