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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个人老板打工,欠我工资五六年了,一直说没钱等等,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5-24 0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板欠钱一直不给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老板欠钱一直不给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的,劳动者应该及时与其协商,约定明确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立即去向劳动局投诉;或者依法去申请劳动调解、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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