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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名下有房,2021年给了女儿,请问我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其他 2023-05-24 0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户口,外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并且满足规定的居住年限;
    2、申请人要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住所并且租住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公租房的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租房的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并且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满一年以上;
    3、公租房的申请人不可以正在享受房产局其它住房保障。
    公租房怎么申请
    1、满足申请条件的人提交户籍证明,外来人员要提交居住证;
    2、申请人还要提交收入证明,收入必须符合申请的标准;
    3、申请人要提交自己居住住所的面积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法律分析:承租人可申请公租房。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申请公租房:
    1、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2、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3、 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
    4、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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