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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网上平台借的利息36%是高利贷吗?我可以举报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5-24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证实是高利贷,应该及时举报对方而不是在其平台上进行借贷业务。网贷利息超过
    15.4%则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
    15.4%。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
    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年化36%不是高利贷,金融贷款只有年化利率超过36%的部分算高利贷。受法律保护的年化利率是24%以内,而年化利率超过24%-36% 之间的依据借贷双方意愿执行,对于已支付的人民法院不支持退回,未支付的也不支持索要。
    而年化利率超过36%的部分则属于高利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 网上高利借贷不违法,但高利放贷违法。如果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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