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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省可以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5-24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本人在外地的情况,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在外省起诉离婚。若原告在外地,但被告在本地的,原告仍需向本地起诉离婚。但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等情况,原告可在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即可通过异地起诉。
    法律依据:本人在外地的情况,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在外省起诉离婚。若原告在外地,但被告在本地的,原告仍需向本地起诉离婚。但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等情况,原告可在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即可通过异地起诉。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所以如果被告也在该省长期居住的话,就可以在该地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女方可以在外省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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