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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妈妈在做盒子的工厂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食指和中指被切断了。这个怎么算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5-24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工作水平及伤情进行计算
  • 法律分析:食指工伤骨折赔偿,是按《工伤保险条例》伤残等级划分为一到十级。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等级,按照鉴定等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赔偿金额。并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因工受伤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经过工伤认定的或者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不管是否违章操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的伤害都是工伤。找公司人事行政部门领导,要求按工伤进行赔偿。左手食指末端锯断了算十级伤残,
    一般来说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本人月工资的7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月工资的1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的4倍;另外治疗过程中的工资按正常月工资计算。
    如因工伤而不能在原单位工作,还需按工龄年限赔偿经济补偿金,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也就是公司赔偿费是12个月工资,如果一个月工资收入是1W,那就要赔12W。不赔,就先报警,再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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