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被别人打了,头部和耳朵缝合15针,但是在派出所和解了。我想问一下还能起诉吗?谢谢

刑事拘留 2023-05-24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打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并进行调查;再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涉嫌犯罪的,则受害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报案,并可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打架私了后还能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外如果打架中一方受到人身损害的,也能够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如果是轻微刑事案件和自诉案件,私了以后,不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如果是不能和解的公诉案件,那么只能就其中的民事部分私了,刑事部分还是可以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