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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结婚了,现在我父母和我一起买房,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丈夫有份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4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当做个人财产,双方最好签个协议或者确认书,确认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财产在婚内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个人房产,与另一方无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后可以以个人名义买房,婚后, 买房 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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