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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李,我想起诉离婚案件,因为和老婆已经没有感情,又因为财产问题,老婆不愿意和我离婚,现在该怎么办?想咨询一下我想起诉离婚案件,因为和老婆已经没有感情,又因为财产问题,老婆不愿意和我离婚,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05 17: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 第一,一方不愿意离婚,只能起诉离婚,通俗的说即男女双方到法院去,由法院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第二,如果要起诉离婚,就要先准备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附: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律依据: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婚姻法相关规定如下: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没有上述规定的具体情形及证据支持,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 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
    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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