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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然后刚好遇到疫情无法开工,疫情停工期间需要发工资吗?

讨薪 2023-05-24 2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在疫情期间停工停产,若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工资按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算;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不需要计发工资,只要按标准发放生活费;若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复工的,则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算。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疫情期间单位停工停产,如果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照发;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发放劳动报酬;没有提供劳动的,则发放生活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需要给员工发工资,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支付周期时,单位停产停业的,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付工资;超过一个工作支付周期,支付生活费;若员工正常提供劳动的,则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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