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五年前被别人打了,也报了警,现在还能起诉他吗?当时身体受伤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5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伤,造成轻微伤的,可以在报警后,由派出所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人打了过了几天之后依然可以报案。
    有证据的话,可以做伤残鉴定等。如果经鉴定是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的可以在6个月内报案,并被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属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至少是5年,5年内报案都可以追究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处罚法明确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六个月以后就不存在继续处罚的问题了。
    (一)六个月之前已经发现问题,但没有查明行为人的,不影响六个月以后查明和处罚,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
    (二)“被发现”指的是事情被发现,或者行为人被发现,不是“开始受理案件”的起算时间。这两个可以是不同的时间。
    (三)如果没有受理案件,六个月以后就是一事二理的问题了,这个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如果是没有受理案件,六个月以后也不会再处理的。但不处罚不影响民事赔偿的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庆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