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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离婚,我应该准备什么证据来证明婚姻中的共同债务

起诉离婚 2023-05-25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有:
    1、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2、证明夫妻双方债权债务的证据;
    3、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4、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5、证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6、证明双方是合法夫妻关系的证据。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证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起诉债务的举证:
    1、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
    2、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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