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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感情欺骗,买了房子,对方就是卖房子,房子写了我的名字,我这房子能退吗?

房屋买卖 2023-05-26 0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房屋时购房者要注意房屋真实的所有权人,出卖的房屋有权利瑕疵;房屋可能是一房数卖的情况;房屋已经被抵押担保等;所购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特殊重大隐瞒事项,如凶宅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别人出钱买的房,只要是房子所有权人就能够要回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动产产权的归属是根据登记主义来的,所以房子所有权人对房子就有处分权、用益物权。自然能要回房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签了合同的房子一般情况下不能退,如果一方要退需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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