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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配偶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6 0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房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装修费离婚怎么分
    婚后装修费离婚的分法如下:
    1、如果一方是用婚后挣的钱,比如工资、奖金之类的用于装修,那么装修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要求返还;
    2、如果一方是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装修,则可以要求返还装修费,前提是要拿出相关证据,按装修开支总金额折算后返还。
  •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离婚是否算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归登记方所有,但剩余债务由登记方偿还,之前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未登记的一方可以向登记方追偿。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原则上是属于共同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加名婚后一方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该财产由个人所有变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该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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