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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脑溢血,120接到县医院后,告知需转院,但要行气管插管术。然而插管插了一个多小时,后转至市医院手术,但终医冶无效死亡。请问这种情况县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26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手术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导致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因医疗损害致人死亡的,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以下情形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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