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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但不是他写的借条,该向谁要

债务追讨 2023-05-26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借条应该由谁写的这个问题。这一个由谁写并不重要,但是就说这个借条的里面的内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首先这一个借条里面要具备这一个借款的一个实际要件,比如说借款人的一个身份的一个情况,借款的具体金额以及借款的期限。

    二、就是这个约定的一个利息的问题。

    三、借款人如果是由其他人代写的,这个借条就需要明确借条的内容是否是对方的真实意思。如果说有涂改的,需要借款人确认按上手印,这一个以防其他人修改代理人恶意修改的一个情形。因此,就是在借条由谁写的时候要谨慎,如果说不是借款人本人所写的,也是由代理人或者委扦人代书的,就要特别谨慎,如果有涂改之处,双方应当对涂改之处的一个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借给别人钱应当写借条。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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