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已经执行的案件,但没有收到传票,还能协商吗?

刑事辩护 2023-05-26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好去应诉 最好调解解决
  • 法律分析:如果法院传票没有收到的,人民法院不会开庭。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人民法院是需要向被告送达传票的,然后需要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 法律分析:未收到传票(你一定要确定你和你的亲友没有签收过法院的传票以及诉讼状等材料)而是直接领了判决书的,那是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行为,也是违反司法流程的做法,其判决书那是无效的。如果真是法院的判决(最后页具有国徽的法院盖章),你只要在一审判决书规定的生效期内,以“违反司法流程”的名义上述到上一级的中级人民法院,就会得到依法的重申或者二审推翻一审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这里的特殊情况指的就是案件比较复杂,因为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六个月内审结,实践中很多这类情况,如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双方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滨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