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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怀孕了,辞职了,公司的社会保障必须停止,以后生孩子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5-26 12: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居民医保 处理
  • 法律分析: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
    (3)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
    (1)项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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