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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假日休息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5-26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节假日休息不给工资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根据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恶意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并有权请求支付工资与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依法维权。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是给算工资的,如果单位节假日放假都不给算工资,则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但常年无休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维护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合法权益。
    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单位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支付被克扣的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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