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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后可以选择不加班吗?我只是个实习生

讨薪 2023-05-26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加班主要有下列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支付低于平时工资
    1.5倍的加班费;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安排其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2倍的加班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不加班一般不算不服从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劳动者对不符合规定的加班是有拒绝的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强制加班一般是违反劳动法的。当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和劳动者进行协商,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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