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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与女方未领证但举办了结婚仪式,五个月后的今天女方却怎么也不来我家了,举办仪式前给的二十二万元的彩礼能要回吗?

彩礼 2023-05-26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规定:除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又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如果不是上述情况的,即使男方主张返还彩礼,也不会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法律分析: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是需要退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2、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且时间较长的;
    3、婚前给付并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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