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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离婚赔偿 2023-05-26 2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1、女人从离婚中可以获得的赔偿有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但是只有男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女方才能够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在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时需要证明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法律规定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
    1、补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并没有一定标准,主要参考少付出义务一方获得的利益、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夫妻离婚时,女方可以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是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议决定。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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