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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能拿到钱多久?

刑事辩护 2023-05-26 2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多久可以执行到钱
    1、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六个月可以执行到钱。一般规定法院从立案那天开始起算的,当然根据特殊情形和事由可以由人民法院决定延长强制执行期限。对于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和执行书等,对方当事人若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强制执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 法院起诉并作出判决之后,如果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通常是六个月就可以拿到钱,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执行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起诉并作出判决之后,如果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通常是六个月就可以拿到钱,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执行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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