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刑事辩护法律问答

凉山州
刑事辩护
被法院执行了怎么处理
被法院执行了处理方法如下:1、在立案庭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是否已经受理,待确认后,直接向承办人员索要执行局内勤或书记员的电话(办公室、手机均可)。2、正常情况下,所申请的执行案件在第二天就由立案庭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卷宗材料转给了执行局内勤或书记员。3、找到执行局内勤或书记员,询问案件由谁主办,找到承办法官后,此时案件已由执行员在网络上将被执行人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查询过了,同时会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承办法官结合已查询的结果与当事人沟通,并向当事人征询对法院所查询的结果有无异议,如果没有,就应该继续向承办法官提供更多被执行人的线索。以上材料均希望书面提交,做后期案件变化备用。如果对法官所查询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异议,一定书面形式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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