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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了,是要交钱吗

其他 2023-05-26 2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拘役的同时如果还被判处了罚金的话,就还要交钱。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拘留释放后,应当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交罚款,指定的银行一般是行政机关所在地。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
    法律依据:拘留释放后,应当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交罚款,指定的银行一般是行政机关所在地。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被拘留的,不需要交生活费。在拘留所里是不需要交生活费的。在被拘留期间的生活费由国家财政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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