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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起诉冻结了我的帐户

其他 2023-05-26 2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帐户被公安机关冻结的,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在其调查完成之后,如果没有问题,当事人的账户会及时被解冻。如果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则直到对应的案件结案为止,当事人的账户才能依情况解冻。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九条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数额、冻结期限、冻结范围以及是否及于孳息等事项,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冻结股权、保单权益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冻结上市公司股权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冻结账户根据情况,只要原告提出申请,法院立案后就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个人账户冻结最新规定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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