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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同等责任,是否为重大事故,驾照是否会降级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7 0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同等责任驾照降级吗
    1、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同等责任,驾照是否降级,需要根据驾照的类型进行确定。具体是: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同等责任,如果持有的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会降级;
    (2)如果是持有的其他驾照的,不会降级。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二、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照会吊销吗
    1、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机动车驾驶证是被吊销的;
    2、如果事故是由于当事人酒驾后造成的,造成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驾驶证都是会被吊销的;
    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肇事人员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逃逸的,是会被吊销驾驶证的,并且终生不得再考取驾驶证;
    4、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但当事人不承担责任的,由死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是不会吊销驾驶证的。
  • 死亡事故同等责任的,驾驶证是否降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是:
    1、如果持有的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会降级;
    2、如果是持有的其他驾照,不会降级。
    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条件有哪些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3、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死亡一人同责,驾驶证是否自动降级要依据驾驶车型来决定。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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