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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的名字离婚是房产是双方的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7 04: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婚前父母全款买的房、写的是儿子名字,那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是标准的婚前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没有这套房子的拥有权和处分权,离婚时自然无权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婚前买房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拥有,而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双方协商一致后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产则归双方共同拥有。
    婚前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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