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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吗?

其他 2023-05-27 0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吗
    1、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本身属于行政机关。但是在刑事诉讼中,进行侦查活动,所以也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司法机关告知缺陷?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检察机关和办案人员往往忽视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一些当事人不知情而无法行使这一权利。主要表现在不告知;告知不全面;忽视向被害人告知,导致被害人对变更强制措施的知情权的缺失,不能准确了解嫌疑人被释放的原因,容易对司法机关的决定产生猜测和误解,继而产生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 是的,公安机关既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其属于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也就是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公安局是司法机关,公安局是属于公安机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其在刑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的管理职权时为行政机关,但是其在刑事案件中行使侦查权时,为司法机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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