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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鉴定评估应如何处理相关事项?

其他 2024-04-10 1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是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情况可以在省级司法行政网上查询。
    2、鉴定结果应由鉴定机构以书面鉴定文书形式出具并交鉴定委托方,查询鉴定结果请与鉴定委托方联系。
    3、司法行政部门只负责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不具体从事鉴定业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公布鉴定结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故有时候鉴定结果不能在省级司法行政网上查询。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 看具体案情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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