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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拆迁户安置房分配问题有分配方案吗?

房屋买卖 2023-05-27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配拆迁安置房,最低是与原房屋面积比例为1比1。
    法律层面上是拆一还一的,并且不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是确定拆迁安置补偿面积的法定证据,凡与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不一致的,必须以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
    原则上安置房的面积不得低于拆迁房屋的面积,是否按公摊面积进行补偿,要依据拆迁协议而定。
  • 征地安置房的分配原则是:
    1、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谁拆迁谁安置的分配原则;
    2、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先拆先选的分配原则;
    3、以安置小区为单位的分配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被安置人口有权分配房子。被安置人口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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