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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甲方,在2021年4月24日卖了一套房给乙方,于2021年4月30日前协助乙方到xxXX办理了贷款手续,但到2021年7月1日为止,银行说乙方征信有问题,贷不了款,请问我可以单方面终止合约吗?如终止合约算违约吗?【合约上只标明款清交房,没标明乙方什么时候款清】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27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存在违约情形的,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是以通知对方的方式解除合同的,一般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如果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的,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合同就解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或者贷款合同中约定了合同解除事项,符合约定条件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合同到期不用签终止协议。因为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直接终止。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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