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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摔伤致死的赔责?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7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精神病人在能够辨认控制自己能力时持刀伤人,将由该行为自己承担责任相应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如果精神病人在病发无法辨认无法控制自己的能力时持刀伤人,将不承担刑事责任,将由其家属其监护人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典》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精神病砍人医院负责。神病人属于特殊患者,既然已经住进精神病院那么医院就有监护,监管和治疗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期间患者所发生的所有意外,医院都应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应该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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