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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的后果是什么?

其他 2023-05-27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恶意抢注商标后果如下:
    (1)商标申请通常会被驳回,因为其不符合注册商标的申请条件。
    (2)商标代理机构可能会受到处罚。
    (3)恶意申请人可能会受到处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第三条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有违法所得的,能够处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能够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 商标抢注的后果包括:
    1、商标抢注会严重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2、商标抢注会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3、商标抢注会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 商标抢注的后果有: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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