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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能给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5-27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没有结婚证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离婚;如果结婚证丢失的,需要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当事人没有结婚证的,但是存在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的,可以去民政局先行补办完结婚证后,再起诉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是事实婚姻关系,也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问题,双方当事人直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没拿结婚证不一定能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一般不能,因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自愿离婚的,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有能够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材料能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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