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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结婚六年,感情一直不合,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现下五岁女儿怎么办

离婚 2019-03-07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几天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由于配偶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如男女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为维护受害一方的权益,受害一方有权要求侵权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的制度。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的,则可以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依法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
  • 一方提出离婚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离婚的请求是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来的。主要是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法院对于提出离婚一方的请求,会根据庭审的情况来判断双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如果符合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财产各归各)平均分割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作出判决。当然如果双方的离婚是由于一方比如男方有第三者,那么无过错一方就有权利要求男方给予精神上的赔偿。
    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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