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劳务公司签了合同,然后告诉我工资是每小时16元,结算工资的时候降到了13元。合同上说三元是奖励,请假不给,相当于每小时13元发三个月工资;那你为什么告诉我工资是16,就说13,这让我努力了三个月。我真的不能为这种欺诈手段辩护,只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能否成立

讨薪 2023-05-27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有证据证明所述情况
  • 你好,协商解决吧,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 首先要看13薪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约定了的话,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如果13薪未在合同里约定,但是已经是单位的常规性福利,可以收集证据(如银行打款记录、同事的证明等),提出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