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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点民事纠纷我被别人打,我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什么样的份害程度是构成轻伤害么样的份害程度是构成轻伤害?因为一点民事纠纷我被别人打,我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什么样的份害程度是构成轻伤害?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什么样的份害程度是构成轻伤害么样的份害程度是构成轻伤害?我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什么样的份害程度是构成轻伤害?

债权债务 2019-03-10 1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受害人经鉴定达到轻伤害的,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的,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
     躲不是办法,也躲不过去,通缉了就要终身追究,建议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可以请相关的刑事比哪壶律师进行代理辩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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