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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一年的公益岗位,做了几个月,不想做,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8 0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益性岗位辞职流程如下:
    劳动者写辞职信上交。说明辞职原因,若劳动者以非自己意愿辞职,可以享受经济补偿和失业金。
    劳动者要提前申请辞职,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签字同意。
    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找各部门签字同意。
    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知识拓展: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
    它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驳回辞职申请的,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天递交即可;用人单位存在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公益岗同样也是可以随时辞职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进行辞职同样也是必须要提前用书面的方式来进行通知用人单位,等办理好了所有的离职手续之后就可以进行走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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