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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宁乡申请暂住证需要哪些流程?

其他 2023-05-28 0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暂住证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
    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办理暂住证需要身份证明+来京时间证明+居住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或者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来京时间证明:在有效期满六个月的暂住证、有效期满5-7个月之间的登记卡、连续6个月社保或连续6个月个税。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暂住证一般需要15日能办下来,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延长后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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