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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遭遇车祸死亡后,对方全责,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精神抚慰金吗数额多少

保险纠纷 2019-03-01 2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现交通事故时,导致人死亡了,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理赔,要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车辆及驾驶员的责任,要看该车上有什么保险,每种保险的理赔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而机动车辆死亡事故的理赔流程:
    1、出险报案: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尽早报案。
    2、损失确认: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3、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单证: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死亡证明书、一次性赔偿凭证、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4、领取赔款: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 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范围内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故要确定保险公司承担多少责任首先要确定投保人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也即先确定死者损失。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就此出示的交通费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对方索赔,对方拒绝索赔的,可到相应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你得保留对方负全责的证据,比如医疗单据,交通事故责任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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