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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不买停车位也不交费违法吗?

业主维权 2023-05-28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 业主没有权不交停车费。作为业主,可以比外来车辆优惠支付停车费。停车处未购买停车的车位,不属于业主的财产,属于一种租赁关系,所以需要支付停车费的。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各种组织,可以是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上述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应承担的义务,不可以损害别人的专有部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业主的权利如下:
    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上述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3、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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