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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政公司交了培训费3480,说是培训五天上岗,十多天了天天在他公司等,我不想做家政了,可以退款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5-28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收取培训费无法律依据,应当返还岗前培训费。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且处以罚款。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拒付培训费的情况有:在试用期内辞职,可以拒付培训费;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时,可以拒付培训费;接受单位的“入门教育”、单位为调整人员和岗位而进行的转岗培训而非专项培训,可以拒付培训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公司劝退是可以不退,但是如果单位在拘役其经济补偿或者具有单位单方面解除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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