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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意外死亡银行卡的钱被人取走,怎么追回来

其他 2023-05-28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财产人死亡的,银行的钱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自行去银行取款,因为该存款属于财产人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 人死后户口注销的,银行卡无法继续使用。银行卡只能由本人使用,当事人去世后,家属已经办理户口注销登记的,银行卡不再属于民事主体,也无法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当事人的银行卡就无法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户口注销后银行卡是不可以使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行为人是因为死亡而注销户口的,银行卡中的存款应当按照继承处理。银行卡会被相关部门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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