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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时给女方买的金银首饰能要求女方退回吗?

结婚 2023-05-28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女方送的金银首饰,如果价值较高并且是以结婚为前提赠送的,那么分手后需要返还;如果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数量不多、价值不大,则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也不需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订婚的钱受法律保护。退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订婚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男方要退婚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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