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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 2023-05-28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建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人在该村集体没有其他的宅基地房屋;
    3、申请人建房需要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自建房有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两个证件。村民办理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受理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才可以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以下手续: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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